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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有的企业会收到税务机关退还已缴纳的各种税款。退还税款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政策性退税,像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出口退税,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依法预缴时多缴纳的税款在汇算清缴时退还等;纳税人适用税法或计算错误造成多缴税款,等等原因。
从概念及定义来看,合同取得成本是一项资产,因此在报表中应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但如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